關于書記信箱的使用說明
一、書記信箱受理范圍
1.書記信箱只受理本校師生員工的實名來信,不受理與學校日常工作無關系的問題;
2.對學校改革、發展的意見和建議;
3.關系師生員工群體利益的重大問題;
4.已向有關部門反映,但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的問題。
二、信件受理程序:
書記信箱受理程序為:來信查閱(黨政辦公室秘書科)——信件處理(黨政辦公室秘書呈報學校領導批示后轉送相關部門)——信件回復(各單位形成的答復意見經黨政辦公室審核后發布)。
三、信件回復承諾時限
書記信箱來信一般應在五個工作日給予答復;情況復雜的不應超過十個工作日;仍無法解決的,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寫信人做出回復,并繼續跟進落實。